执着追求为事业 淡泊名利当表率
——记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科科长李振华
李振华,常德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综合科科长。该同志2001年9月从军队转业进入市人民检察院,很快完成了由一名军人到地方干部,由一名军队正处级领导干部到普通政工干部、司法警察的角色转换。这些年来,他始终保持和发扬军队干部的优良传统,服从安排、勤奋学习、扎实工作、廉洁自律,先后多次被评为省优秀检察干部、检察新闻宣传先进个人、五星级政法干警,并被市政府记三等功一次,深受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
他有着崇高的敬业精神。他始终坚持军人的服从意识。进入检察机关后,虽然是一名正处级的科长,但从不以个人的资历、职级自居,而是坚决服从领导。不论是检察长、副检察长交办的任务,还是比自己资历低的部领导交办的工作,都从不讲价钱,不打折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相关部门联办的工作从不推诿,从不拒绝,甘当配角服好务。他始终坚持严谨的工作作风。三十多年来,一直从事党的政治工作。无论是在军队还是在地方,无论是在机关还是在基层,都能始终坚持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脚踏实地干好自己每一项工作。他始终坚持勤勉的工作态度。进检察机关以来,从没有上班迟到早退,更没有休过一天公休假,累计加班1800多个小时,撰写各类文字材料三百多万字,为院思想政治建设工作作出了较大贡献。
他有着不懈的进取意识。为了适应自身岗位工作的需要,尽快进入角色,他广泛涉猎检察思想政治工作知识,检察宣传、培训工作知识,法律知识、检察业务知识以及机关公文制作、电脑操作等基本知识,为履行职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始终注重边工作边学习,注重向身边同事学习,注重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的同志求教,增长了知识才干,提升了工作能力。几年来,形成学习笔记近5万字,积极撰写多篇政工调研文章,在高检院《检察队伍建设》和《湖南检察简报》上刊发。
他有着突出的工作业绩。在担任宣传教育科科长期间,市人民检察院年平均中央级媒体上稿50篇(条)以上,省级70篇(条)以上,市级近40篇(条),全市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年年有进步,在全省排名靠前。几年来,他先后在中央级新闻媒体上稿60余篇(条)、省级100余篇(条)、市级50余篇(条),在高检院发表多篇信息调研材料。他大力推介全市检察系统先进典型,先后成功推介鼎城区人民检察院为全国先进检察院,澧县、桃源县、汉寿县、临澧县等区县人民检察院为省级先进基层院,市院控申科、检察技术科、法警支队等机关科室为全国、全省先进单位,同时,还推介了一大批先进典型个人。近几年来,他先后为主抓了“公正执法树形象”、“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他有着清廉的组工形象。他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严守院内各项规章制度。在政治部的宣传教育科、综合科,从不用公款接待个人朋友,不公车私用。公务开支坚持事先预算报呈部、院领导审批后再开支。绝不侵占公家利益,绝不做损公肥私的事情。同时,严格要求部属,廉洁自律,厉行节约,树立了政工部门和政工干部的清廉形象。
(市人民检察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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