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死扶伤不留名的法官
行车途中发现车祸,挺身而出,将伤者送医院,确定得到妥善的救治后,便默默退场。这一幕,就发生在常德石门县三圣乡卫生院的门前。而这两名救死扶伤不留名的好心人,正是石门县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
2009年3月17日的晚上七时许,夜幕降临,正是家家户户吃晚饭的时候。石门法院维新法庭庭长陈启军与书记员刘志平刚刚从一个案件当事人家里做完调解工作出来,在车行驶到三圣乡北流溪村附近时,突然听到几声尖锐而刺耳的碰撞声,陈启军立刻意识到可能发生车祸,便赶紧把车停了下来,和刘志平一起迅速朝声音发生地跑去。
这是一起较为严重的车祸,两辆摩托车相撞在一起,车体已严重扭曲变形,有三名伤者撞飞躺在了地上,血流一地。其中一人头部受伤,已陷入昏迷,其余两人痛苦的呻吟着。当时已有不少群众在听到碰撞声后赶过来,却都站在那里不知如何是好。陈启军赶紧拨打了交警大队电话和“120”急救电话,刘志平则在一边指挥群众维持秩序,保护第一现场。
“这样不行,时间就是生命。”在和“120”取得联系,得知还有一段时间才能赶到现场时,陈启军果断地脱下身上的外套裹在伤势较重伤员的身上,背起就往自己的车上送,刘志平也迅速的扶起另外的伤员在群众的帮助下抬上车,后以最快的速度向距离最近的三圣乡医院驶去。在车上,转业军人出身的刘志平对伤者进行了简单的急救和包扎,陈启军则与交警大队一直保持联系,汇报最新情况。
车飞速的驶入卫生院,直到三名伤者得到妥善的护理,两人才默默离去。两人救死扶伤的行为,深深打动了在场的群众。而当伤者的家属闻讯赶到医院时,现场却没有人能告诉他们援手的好心人是谁。最后,在交警部门的报案记录中,他们才查找到,救了他们家人的好心人,正是石门法院的两名法官。
我们的法官,是人民的法官,不仅是公平与正义的化身,更是弱势群体的守护者与捍卫者。优秀的法官,能让群众感受到来自司法和社会的温暖。石门法院法官救死扶伤不留名的行为,正是以实际行动来诠释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通讯员 覃自茹 谭 燕)
(转自常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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