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桔园案子桔园结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09-05-07 11:06:33 【字体: 】

  2001年12月,石门县楚江镇永兴寺居委会上百亩的唤家嘴园艺场二三百株老橘树在满山的草丛中瑟瑟发抖,一片凄凉景象。对此,居委会几位负责人商量,觉得这个园艺场由集体兴办不是办法,决定对外发包,寻找有经验的柑橘大户来经营管理园艺场。

  楚江镇居民李明看中了这个深厚黄土土质的园艺场,附近的几口山塘,也足以解决橘园灌溉的需求,适宜成片种植早熟蜜橘,是一块实现自己发财致富梦想的风水宝地,经过深思熟虑,李明决定邀约姐夫伍建明把这个园艺场承包下来。

  几番讨价还价,李明、伍建明与永兴寺居委会达成了承包协议,哥俩以每年交纳承包费2500元,获得了该园艺场近百亩土地25年的承包经营权。

  紧接着,李明哥俩在园艺场的一个丘岗上垒起了四间平房,把家搬到了园艺场,一门心思在园艺场开荒种植早熟蜜橘。平整土地,挖沟埋肥,密植矮化,3年后,唤家嘴夏季花团锦簇,秋天甜果压枝,5000株橘树布满山岗,常年绿意无边,一片兴旺景象。

  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更大规模的效益,作为发包方的居委会,于2009年向国土部门争取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大规模成片开发唤家嘴的几百亩荒山荒岭,把茅草地变成金果园。由于该园艺场只是唤家嘴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这个项目当然绕不过李明等承包的园艺场,居委会决定收回承包地,进行整体开发后,再将整块开发出来的地发包出去。

  7年的日晒雨淋与风餐露宿,换得的5000株柑橘树,在唤家嘴亭亭玉立,要毁掉,势必涉及到补偿。发包方与承包方为补偿款数额争执不下,居委会决定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该院立案后,决定由简易民事案件审判庭庭长李子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并进行了庭前调解。李子斌认真研究案情后,经过走访现场之后,对村委会的负责人说:“这个案子要终止合同是终止不了的,只能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居委会考虑到集体经济的困难,当初只打算给承包方补偿6万元,但李明、伍建明哥俩认为在园艺场已投入到位,现在正是收获阶段,剩下的17年,一年挣1万元钱是很轻松的,所以坚持要17万元也不过分。6万和17万,差距有11万。面对如此大的差距,李子斌没有失去调解信心,积极捕捉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寻求双方让步的最佳结合点。为此,他办案变坐堂问案为把法庭搬进村,搬到当事人所争议的园艺场,与当事人反复协商补偿事宜。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6轮协商,李法官大胆提出了12万元的协商调解方案,被双方当事人所接受,最终在居委会交清钱款,并申请撤诉的情况下,法院裁定准许居委会撤回起诉,一场官司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和双赢的目的。

石门县楚江镇永兴寺社区居委会诉李明、伍建明柑橘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石门县人民法院简案庭庭长李子斌主持审理,以永兴社区给付给李明、伍建明12万元的赔偿款解除承包合同而撤诉。4月26日,笔者前往采访,双方当事人都对李子斌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就地及时审理,把双方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的作法很满意。

  2001年12月,石门县楚江镇永兴寺居委会上百亩的唤家嘴园艺场二三百株老橘树在满山的草丛中瑟瑟发抖,一片凄凉景象。对此,居委会几位负责人商量,觉得这个园艺场由集体兴办不是办法,决定对外发包,寻找有经验的柑橘大户来经营管理园艺场。

  楚江镇居民李明看中了这个深厚黄土土质的园艺场,附近的几口山塘,也足以解决橘园灌溉的需求,适宜成片种植早熟蜜橘,是一块实现自己发财致富梦想的风水宝地,经过深思熟虑,李明决定邀约姐夫伍建明把这个园艺场承包下来。

  几番讨价还价,李明、伍建明与永兴寺居委会达成了承包协议,哥俩以每年交纳承包费2500元,获得了该园艺场近百亩土地25年的承包经营权。

  紧接着,李明哥俩在园艺场的一个丘岗上垒起了四间平房,把家搬到了园艺场,一门心思在园艺场开荒种植早熟蜜橘。平整土地,挖沟埋肥,密植矮化,3年后,唤家嘴夏季花团锦簇,秋天甜果压枝,5000株橘树布满山岗,常年绿意无边,一片兴旺景象。

  为了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形成更大规模的效益,作为发包方的居委会,于2009年向国土部门争取到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大规模成片开发唤家嘴的几百亩荒山荒岭,把茅草地变成金果园。由于该园艺场只是唤家嘴一个小小的组成部分,这个项目当然绕不过李明等承包的园艺场,居委会决定收回承包地,进行整体开发后,再将整块开发出来的地发包出去。

  7年的日晒雨淋与风餐露宿,换得的5000株柑橘树,在唤家嘴亭亭玉立,要毁掉,势必涉及到补偿。发包方与承包方为补偿款数额争执不下,居委会决定向法院起诉,寻求司法途径解决争议。

  该院立案后,决定由简易民事案件审判庭庭长李子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并进行了庭前调解。李子斌认真研究案情后,经过走访现场之后,对村委会的负责人说:“这个案子要终止合同是终止不了的,只能就补偿问题进行协商处理。”居委会考虑到集体经济的困难,当初只打算给承包方补偿6万元,但李明、伍建明哥俩认为在园艺场已投入到位,现在正是收获阶段,剩下的17年,一年挣1万元钱是很轻松的,所以坚持要17万元也不过分。6万和17万,差距有11万。面对如此大的差距,李子斌没有失去调解信心,积极捕捉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寻求双方让步的最佳结合点。为此,他办案变坐堂问案为把法庭搬进村,搬到当事人所争议的园艺场,与当事人反复协商补偿事宜。经过一而再、再而三的6轮协商,李法官大胆提出了12万元的协商调解方案,被双方当事人所接受,最终在居委会交清钱款,并申请撤诉的情况下,法院裁定准许居委会撤回起诉,一场官司终于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实现了案结事了和双赢的目的。(通讯员 谭燕)


(转自2009年5月6日常德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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