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检察院喜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
来源:市委政法委
发布时间:2018-01-30 08:4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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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湖南省检察机关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评选活动中,津市市检察院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称号。
近年来,津市市检察院大力实施“文化立检、文化固检、文化育检、文化亮检”战略,扎实开展理念文化、素质文化、管理文化、行为文化、环境文化建设,使检察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人才建设等有机结合,充分发挥了检察文化的凝聚力、推动力、辐射力。检察文化成为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式发展的力量之源,引领着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焕发出崭新的活力和生机。
津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朝阳表示,将以荣获“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为契机,持续深入打造独具特色的“津检文化”,继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扩大影响,注重发挥检察文化对检察工作的推动作用,带领全体干警主动作为、积极进取,勇争一流,奋力为津市市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发展保驾护航。
(津市市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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